Page 537 - 常德乡镇(街道)简志(上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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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寿县
湖南乡镇简志·常德市卷
院拥有病床 20 张,医务人员 22 名 ;乡内设由卫 粮供养并发放部分衣被、日常物品。2011 年后,
生院负责业务指导的农村卫生室 7 个,个体医疗 每人每月固定补助 350 元,临时补助含每人每年
点 3 家,诊所 2 家,药品超市 1 家 ;全乡农民参 电费补助 50 ~ 70 元、临时用药补助 50 元,由
合率 98.1%。 县民政局统一打卡发放。
社会保障 2011 年,选址将军潭村新建占地 6600 余平
抚恤优待 复员退伍军人优抚金由县民政 方米、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的乡敬老院,内设
局按国家政策标准补贴,1990 年以前每人每月 养护床位 48 个。是年,入住“五保”老人 16 人。
30 ~ 60 元,1990 年以后逐年提高,由县民政局 2014 年,全乡有“五保”老人 108 人,其中在养
直接打卡发放。 老院集中供养 46 人,分散供养 62 人。
军属优待金 2000 年以前由群众统筹解 “新农保” 2010 年,落实个人缴费、集体
决,每年优待金标准按全乡人口的人均收入而定。 补助、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,
2001 年后,军属的优待金由政府解决,待服役人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,与家庭养老、
员复员后由县民政局一次性发放。 土地保障、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
社会救济 2001 年以前,社会救济主要以 配套,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。至 2014 年
粮油、衣物、棉被等物资救济为主,因灾救济多 年底,在大南湖乡参保的居民 5101 人,参保率
是一次性发放,标准一般在 100 ~ 1000 元不等, 49.58%。
政府发放的临时救济款一般为每次 20 元。2002 最低生活保障 2011 年,政府对审核批准后
年后,城乡困难户转为“低保户”,给予分类补助, 的城乡困难家庭成员,分类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补
临时救济一般为每次 50 元。 助款。2014 年,全乡有 391 人享受农村低保补助,
2012 年,政府对农村危房户的房屋改造实行 37 人享受城镇低保补助。
扶助,每户最高 2 万元。至 2014 年年底,乡内 残障人保障 2014 年起,一类、二类残障人
完成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户改造 157 户。 由县民政局统一打卡发放残障人生活护理补助款,
2014 年 10 月,成立独立运行的教育捐赠基 每人每月 50 元。
金,乡关工委、财政所、中学进行财务监管。当 高龄补助 2012 年,对 90 岁以上、100 岁
年募集、存储基金 17 万元,结对帮扶贫困学生 以上老人分别发放高龄补助,由县老龄办直接打
46 名。 卡发放到人。2014年,全乡有100岁以上老人1人,
农村“五保” 20 世纪 80 年代前,农村“五 每月补助 200 元 ;90 ~ 99 岁老人 48 人,每人每
保”户的生活保障由农村统筹解决,每年供给 月补助 100 元。
150 ~ 250 公斤粮食和少量现金 ;有大病、修理 (文字供稿:蒋立君,图片供稿:大南湖乡
房屋等特殊困难的,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。1981 政府)
年后,乡民政办对农村“五保”户实行定钱、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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