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96 - 常德乡镇(街道)简志(下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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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
湖南乡镇简志·常德市卷
考虑。
乡镇合并后因职数减少不能继续担任乡镇领导职务的干部,应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
革统筹安排,在领导职数内安排确有困难的,允许在 5 年过渡期内暂时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。各地要以
县市区为单位,制定消化超职数配备乡镇领导干部总计划及年度计划,确保如期完成消超任务。对未按
计划完成消超任务的县市区,原则上不得新提拔乡镇领导干部。
( 三 ) 人员编制和干部职工安置。此次合并乡镇,省里不就乡镇行政、事业编制提出统一精简要求,
各地要按标准核定合并乡镇机关站所的人员编制,超出标准的人员编制实行“出一减一”,今后核减的
编制,省里暂不统一收回。各地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
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根据工作需要,尊重干部意愿,可采取就地安排任职、交流使用、职数限额内改任
非领导职务、晋升职级退出现任职务、提前退休等途径,妥善做好合并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安排。
鼓励干部到村、社区担任“第一书记”。
( 四 ) 规范派驻乡镇机构。县市区人民法院、公安、司法、地税、国土资源、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,
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在乡镇设置派驻人民法庭、公安派出所、司法所、税务所、国土所、市场监管所
等,并尽可能实行区域设置。除此以外,市州、县市区其他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得在乡镇新设立派驻机构。
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以外,派驻乡镇的机构,其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,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
必须按有关规定征求当地党委意见。
( 五 ) 创新公共服务方式。大力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,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,负责本辖区内
行政审批及其他事项的为民全程代理服务,从乡镇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合署办公,不新增机构、编制和人员,
实现“一个中心”对外、“一个窗口”受理、“一条龙”服务 ;村和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,由村干部兼任
代办员,不另新聘人员。对区划调整后形成的较大乡镇,可按照扩权强镇的有关要求,赋予乡镇更大的
经济社会管理权限,完善乡镇人民政府功能,促进乡镇人民政府能力建设。支持区划调整后的特色乡镇
建设。
二、调整完善并乡镇合村财政奖补政策。落实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求,调整完善乡镇及村
合并的相关财政政策。各级财政应继续加大对乡镇的资金支持力度,对调整合并乡镇的财政补助资金原
则上三年内不减少,统一安排到新组建的乡镇。今后在拨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时,要以乡
镇区域面积、人口规模、地理条件、经济状况等因素为依据,建立科学精细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型。
本次改革,按照“明确目标、统一标准、激励改革、公平公正、奖补结合”的原则,以乡镇、村区
划调整改革目标数为标尺,统一衡量各地本轮及以往乡镇、村区划调整成效,既对本轮精简乡镇、村给
予奖励,又对过去精简乡镇、村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。
( 一 ) 确定改革目标。以省委、省人民政府分类确定的新一轮改革后保留乡镇数作为目标乡镇数。
( 二 ) 明确奖补范围。县市区在新一轮改革截止时达到省定目标乡镇数,纳入奖补范围。即为确保按
时按量完成本轮改革任务,只有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合并任务的县市区,方可给予奖补。
( 三 ) 确定奖补标准线。按照新一轮改革后各县市区目标乡镇数和全省乡镇平均 25%的减幅,测算
出今年改革前各县市区按全省平均水平应配置的乡镇个数,作为奖补标准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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